屯門區議員葉吉江因涉及一宗交通意外,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,被判處200小時社服令及停牌半年。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昨日委任一個監察委員會,就涉及葉吉江的指稱行為失當進行調查。 麥美娟見記者時說,為了不影響監察委員會工作,讓委員會專心做好調查,她不會評論個案,但強調政府非常重視區議員的操守,能否履職盡責,監察委員會在完成調查後,會按法例要求向她提交報告及建議。 被問到有關案件的裁決是在5月,為何要等到有區議員聯署,當局才成立監察委員會調查。麥美娟回應說,成立監察委員會的制度在《區議會條例》中已有清楚說明,亦要按履職監察制度的指引進行相關程序,因此當局方收到區議會主席及3名區議員聯署後,便按法例委任監察委員會,成員名單亦已公布。法例有列明監察委員會的組成等,確保所有工作的公正性和獨立性。